北京住建委: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最新发布了《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定。根据意见稿,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北京市的住房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也将为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根据意见稿的具体要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这一规定的出台,一方面保护了购房家庭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住房市场的稳定。而对于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情况,产权人需要向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确认后由代持机构回购。这一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支持,也为这部分家庭提供了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总的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北京市的住房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它有利于控制住房市场的稳定,避免房价的过快上涨;另一方面,它也为购房家庭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产权份额的转让,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北京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将为购房家庭带来更多的利好。
发布于 2024-02-17 13:53:38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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