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成功上线“税费同缴”服务,创新便民利企新举措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发了《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韶关作为广东省“税费同缴”工作的试点城市。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联合市财政、税务、政数及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实施方案》,创新试点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工作。
近日,在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民郭先生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通过新上线的“税费同缴”服务一次性缴交了不动产登记费用和税款,并现场领取了不动产权证,标志着韶关成为全省第二个通过“总对总”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城市。
通过上线“税费同缴”服务,打通了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和深化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办理”,不动产登记费用(登记费、工本费)和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企业和群众无需分次分别缴交,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便利度。
市民郭先生:“我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只扫了一个码,在一个窗口一次性缴清了不动产登记费和税费。十分便利,很快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非常方便!”
下一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税费同缴”服务的常态化应用,并推广至全市范围。同时将积极拓展“税费同缴”服务的业务应用场景,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便捷度。通过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为韶关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整体来看,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推行,为韶关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广东省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树立了典范。
发布于 2024-02-19 13:53:13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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