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中心皇冠假日酒店2024年春节晚宴预订菜单、价格及联系电话
商品房办理登记材料:
1.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登记)》;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区政府认定的协议);
4. 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
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申请材料:
1.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公有住房房改审批表、估价表、比例界定书、购房协议;
4. 回迁安置合同(或经区政府认定的协议);
5. 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
公有住房房改办理登记材料:
1.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公有住房房改登记)》;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含家庭成员);
3. 公有住房房改审批表、估价表、比例界定书、购房协议;
4. 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拆迁补偿协议)。
经适房办理登记材料:
1.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经适房登记)》;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经备案的经适房网签合同;
4. 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
总结:以上是办理商品房、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公有住房房改、回迁房以及经适房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确保合法合规,办理流程顺利。希望市民们在办理登记时能够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发布于 2024-02-16 14:55:34 58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