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证书号码(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正确填写及注意事项)
正确填写房地产登记证书及注意事项
1、登记抵押物座位。抵押物的座位位置必须完全对应于房地产登记证上标注的座位位置。若多个房地产证地址不同,在《房地产登记证》中逐一注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中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地产登记簿(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一致。但位置句尾允许适当省略,如XX市旗街A区207号,可注册为XX市旗街A区。因为这个地区的房地产权号是唯一的。
2、房地产权证号登记。《房地产登记证》应当充分记录房地产权证号。如果有多个房地产权证,可以使用“_”或“至”表示号码有序连接登记。
3、房地产权面积登记。《房地产登记证》如果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分摊土地和房屋建筑面积,有多个房地产权证等情况,可以对土地和房屋面积进行分类登记。
4、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扣押、扣押、监督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抵押的财产。(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我们必须明白,财产不能抵押或办理抵押登记。
5、自我核对。以上只是一个方面,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和登记日期等其他方面不容忽视。填写完成后,自我检查一次。
发布于 2023-10-06 18:16:16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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