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怎么办理(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办的通告)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到
定海和普陀两区
以后办理登记更方便!
舟山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关于实施房地产登记全过程网办的通知
自2023年4月起,决定深入推进房地产登记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从1月1日起,定海、普陀两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商品房、商品房、房地产登记高频事项全过程在线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3年4月1日起,定海、普陀两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商品房、商品房房地产登记全过程在线办公室实施,包括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开发商首次登记、预转现登记、增量房登记、现房及抵押登记、存量房转让登记、存量房抵押首次登记。申请人通过“浙里办”房地产智治板块(移动终端登录“浙里办”APP、计算机终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合同签订、登记申请、纳税、邮寄证书申请等业务。涉及转让、转让、继承(受遗赠)、除赠与、司法处置、抵押转移登记等情况外。
二、通过“浙里办”房地产智治板块申请登记的,登记后同时生成电子权证。申请人可进入“浙里办”房地产智能治理板块查阅下载,也可选择EMS邮寄或在发证窗口领取纸质房地产权证(证明)。电子许可证具有与纸质权证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通过“浙里办”房地产智能管理部门申请转让登记的,原则上不收回原产权证书,转让登记后原产权证书同时无效。
自2023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将不再粘贴纸质附图。权利持有人可以扫描房地产证书附图页面的二维码,或者通过“浙江办公室”房地产智能治理板块的所有权查询、下载家庭地图和家庭地图信息。
五、市、区各级房地产登记和税务部门在各政府服务中心自助网办区配备专人指导。未来,房地产综合收件实体窗口将根据当地业务发展情况逐步减少。
舟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二审 | 邱伟,幸笑薇
发布于 2023-10-07 13:38:01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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