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不动产权证银行贷款
3月15日,太原房地产登记中心,为了满足大多数购买商品房业主没有房地产证书融资贷款需求,扩大银行抵押类别,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心网上签署但未办理新商品房产权证书设置抵押预抵押登记业务。
登记业务申请条件:房地产未办理首次登记;购房者购买网上签约备案的新商品房已设立预告登记,全额购房、贷款已结清或预抵押已注销;购房者实际占有和使用。申请人是指预购商品房当事人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的银行。申请材料必须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房地产抵押合同、主要债权合同;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登记的协议(双方同意办理预付款登记,银行知道该房地产未办理第一次登记,并确认买方实际占有商品房)。

具体办理地点为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区212室,咨询电话34、35。
发布于 2023-09-15 09:54:39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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