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区取暖费政策问答: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收取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不同的计费方式对用户交费有着不同的影响。对于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用户,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并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清费用并公示。而对于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用户,则按照供热面积收费。这些规定对用户的交费方式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讨论和疑问。
潍坊市有关部门对市区新建小区住宅核发的房产证,既有建筑面积数据,也有套内(使用)面积数据。但对部分老旧小区,有关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只有建筑面积数据,无套内(使用)面积数据。因此,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费存在一些困难和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潍坊市选择了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费的方式,这也是经过充分调研和听证会决定的。
供热价格是由供热成本加上适当的利润和税金构成。在定价总成本一定的情况下,不管是按建筑面积计费还是按套内面积计费,居民实际承担的总费用是一致的。在潍坊市供热条例立法过程中,也经过了对其他城市的调研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最终选择了按房产证建筑面积收费的方式。
总的来说,潍坊市选择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计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考量,包括实际情况、成本和社会争议等因素。这种计费方式对用户交费方式有一定的影响,但在总体上保证了居民实际承担的总费用一致,也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后做出的决定。因此,这种计费方式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发布于 2024-02-15 10:36:39 44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