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项

  根据我市不动产登记政策要求,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经审批通过登簿后重新核发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通过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包括土地及房屋情况,依旧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镇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813306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项

  根据我市的不动产登记政策,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相关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经过审批通过登簿后,会重新核发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这个证书包括了土地和房屋的情况,并且依然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是81330626。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证明您对房屋的所有权,还能够保障您对土地的使用权。希望市民们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不断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发布于 2024-02-22 13: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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