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还需要交钱吗(多位消费者投诉:楼盘营销总监收取房产证代办费后“跑了”开发商却不认账?)
江西九江有很多买家
打电话给《都市现场》栏目
他们说他们在“汇金中心”的房地产上购买公寓
明明向营销总监缴纳了房产证代理费、契税等费用
说市场营销总监卷钱跑路了。
买方应自行承担损失
购房者 朱先生:营销总监陈旭峰让我交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总共1.4万左右。然后他拿出手机(出示二维码),一边操作电脑一边收我的钱。然后他拿出手机(出示二维码),一边操作电脑一边收我的钱。
交钱后,房地产营销总监给朱先生打印了一张收据,上面加盖了开发公司营销部的印章,上面标明了各种款项的细节。营销总监还告诉朱先生,他可以在5月20日后到销售部领取房产证。但等到5月21日,朱先生来到售楼部后,却被告知后面交的1300多元不算数。
购房者 朱先生:(销售部工作人员)他说,我给陈旭峰的钱没有进入他们公司的账户,现在拒绝给我提供产权证书。
销售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发现朱先生的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给营销总监的个人账户,营销总监于5月中旬离职。在向开发商领导请示后,他们说朱先生需要再次支付房产证。
购房者 张女士:我是今年2月底,2月24日交的钱,一共交了1.4万。据我现在所知,我们公寓楼里有十几户和我一样的经历。
张女士说,他们之所以转账,是因为当时要密集交几笔钱,没有给大家太多的思考时间。
购房者 张女士:物业费,各种费用,有几笔钱他们都提供二维码,给我们这个费用。我付的费用太多了,不知道哪个(二维码)是公司(公司)的,哪个是私人(人)的,我们分不清。我们认为有公章,就是对公而不是对私。
此后,这些购房者多次与之前的营销总监联系,但对方一直没有接电话。
九江“汇金中心”营销临时负责人 张先生:(他)还没上来,我们觉得总共有十几个人,金额这么大,我们就去报案了。
这些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对员工和印章的管理存在问题,因此需要对购房者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开发商是如何回应这一点的?
九江“汇金中心”营销临时负责人 张先生:因为要回答你的问题,你需要有权势的人来回答你。我职位上的人很难正面回答你的问题。
对此,律师游翠华认为,由于开发商对营销总监的行为和印章管理存在问题,购房者在支付相关款项时存在认知偏差,应对购房者的损失负责。
律师 游翠华:本次收款的主体是开发公司的营销总监,收款地点在开发公司的营销部门。此时,买家有理由相信营销总监有能力收集(代表公司),这在法律上被称为表见代理。本案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求,开发商应承担此类收款行为(造成损失)。
发布于 2023-10-19 18: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