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后房产证怎么办理(离婚后怎么办房产证)
社区万先生(化名)最近想在武汉买房,但是查询的时候发现限购,就想卖掉手里的房产,但是遇到了困难。原来他十几年前有过短暂的婚姻,婚姻期间买了房产,只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办证。离婚时约定财产归万先生,万先生赔偿前妻的钱。现在万先生还完房贷后,想办证找前妻,得知前妻前年去世了。现在该怎么办?

万先生不知道怎么办,最新的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请听全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分析。
找到前妻的所有继承人。争取共同签订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证。
所有继承人不能自愿办理公证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将所有前妻继承人列为被告,通知诉讼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公告送达。
最后,通过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件到房地产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共同或部分。本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夫妻一方对外债务,对方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若前妻去世,无再婚无子女,则其父母为继承人。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归一方所有,但未转让,会有各种风险。以后办证过户遇到困难就是其中之一。法院还可能要求强制执行对方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因为虽然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只要没有登记,就不会发生物权变更,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事务所:湖北全成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金融证券、婚姻和家庭
发布于 2023-10-22 16: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