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房产证(桂金山龙谷别墅小区有业主购房多年没有拿到房产证)
10月16日,我们专栏报道了桂林临桂金山龙谷别墅小区业主多年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近日,社区开发商回应称,业主购房款尚未支付,物业费长期拖欠,因此房产证无法办理。那么,事实到底是什么呢?
谢女士,业主,2004年买了一套连体别墅,14年过去了,谢女士也没有拿到房产证。为此,谢女士多次与开发商上法庭。在最后一次审判中,法院裁定开发商文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谢女士购买的房地产办理所有权登记,并出具正式的房地产统一发票和契税纳税证明。但一个多月后,谢女士仍然没有等待开发商履行法院判决。那为什么开发商不给谢女士办理房产证呢?
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陆正福
第一个原因是她欠了房款。到目前为止,她欠我们差不多25万房款,所以票不能开,因为当时结算时,欠的房款一直是房款违约金。
开发商:不服法院判决 称业主房款未付清
有一点差异是正常的,允许范围是3%,203平方米的车库应该减去。他的车库是免费的,这正好适合减去车库。
谢女士的声明在桂林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得到了证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谢女士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没有房款未清。但开发商表示,谢女士仍有房款和水电物业费尚未付清,无法向她提供全部发票。
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陆正福
我对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有异议,因为判决只是一个方面,只是发票。作为一个开发商,你不付钱,我不能开票,我不能给你开全票。一般来说,如果你付了所有的钱,我会给你开票。
律师:开发商必须履行终审判决
在这方面,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法院的审判制度规定,二审法院的判决一经生效,开发商必须履行最终判决。
广西君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卢自聪
在本案中,二审判决认定业主已完全履行了支付义务,因此房屋开发公司的声明无法成立。房屋开发公司有异议的,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业主取得有效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肯定的,但文本房地产似乎仍有话要说,他们认为谢女士住错了套房,面积比她买的大,现在他们正在准备材料,申请上级法院再审。
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梁先生
一是占错房问题,一审我们没有反诉,二是没有交物业的钱,我们也没有反诉。
谢女士买的连体别墅是一栋两户的别墅,开发商说谢女士买的是三区17栋2号房,实际居住的是三区17栋1号房。而且这两套房的使用面积也不一样。
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陆正福
单价不一样,面积也不一样,占地面积要宽几十平方米,2号房可能还欠一点,如果是1号房欠更多。
我选择了东方。当时我告诉你这个房号没有,当时也没有。当时我说是3区17号楼。后来我去认购的时候,他写了J33号楼。然后我说如果你改了我该怎么办,我会帮我注明原来3区17号楼。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卢自聪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物权法律原则,即房地产登记非常严格,登记效力也很高。从认购书和备案购房合同到法院判决,业主对J33-2号房屋享有法律权益。如果业主想确定房子的具体位置,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开发商还认为谢女士长期拖欠物业费,超过20万元。
此外,开发商还认为谢女士长期拖欠物业费,超过20万元。开发商表示,他们正准备起诉谢女士,要求她履行义务。
正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梁先生
首先,我们正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错误的1号房,其次是她拖欠的购房款、物业费、水电费,我们也在提起诉讼。
在这方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谢女士是否住错了房子,但她全额买房的事实是清楚的。开发商有义务履行购房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相关产权凭证。拖欠物业费是另一种合同纠纷,不能成为不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理由。目前,业主谢女士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等待法院的答复。
发布于 2023-07-18 03: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