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理产权证要交什么费用(办安置房产权证却被要求补交十几万?征收单位:已享受过优惠政策)
福州的陈先生报告说,他最近在申请安置房产权证时被要求支付10万元以上的费用,这让他感到困惑。
被告知还需要缴纳公房买断费
陈先生说,由于2009年租来的公房被征收,他以每平方米700元的价格买断了公房。2014年,他拿到安置房,住到现在,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还没有办完。
陈先生说,今年他终于收到了可以申请产权证书的通知,也被告知需要支付一笔费用才能申请产权证书。
为什么已经交的钱要重复交?
陈先生说,当他在2014年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安置协议时,他已经支付了包括对接价格和增加价格在内的购房款。
陈先生说,他已经支付了每平方米700元的公房买断价格,但现在他被要求每平方米8000元买断,也就是说,他还需要支付每平方米7300元的差价。在现场,陈先生出示了《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要求他按照补充规定附近安置的附加价格补充,这让陈先生更加困惑。
安置户已享受安置房拆迁优惠待遇
在这方面,台江区拆迁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在安置房屋前享受了公共房屋拆迁安置的优惠政策。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发布的《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公共住房征收补偿安置若干意见的通知》,原则上,享受政府优惠价格政策性住房的公共住房承租人应退出原租公共住房,但陈先生在政策发布前已签署安置合同,因此,对于已签订合同安置但经审查不符合放弃产权安置要求的公共房屋承租人,收购公共房屋的产权价格以原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计划中确定的增加价格为准,即每平方米8000元。
台江区拆迁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解释解决了陈先生的疑虑。他说,他将支付费用,并努力尽快办理产权证书。
台江区拆迁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解释解决了陈先生的疑虑。他说,他将支付费用,并努力尽快办理产权证书。
“帮助小组”希望在办理产权证书的过程中,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够耐心解释,安置家庭也应积极配合,以便尽快获得自己的产权证书。
发布于 2023-09-11 13: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