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版本(村委会的产权证明怎么写?)
由于农民物权意识相对薄弱,在房屋所有权问题上经常发生纠纷。为了证明房子是自己拥有的,业主通常会通过村委会出具农村房地产证明。那村委会房产证怎么写呢?
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房间(没有具体的门牌号,房子位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一套房子,产权属于 全部,面积为 ㎡。
二、农村建设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下列材料应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符合城乡规划的房屋申请登记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房屋平面图;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手续
1、建房户向村委会申请建房
2、村委会审查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镇建设办提出申请
4、乡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同意建房
5、到乡镇建设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批准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县规划建设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屋产权的有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出具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关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关按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批准。在批准的农业用地转让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民建房屋,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可以看出,如果农民对房屋产权有异议,需要出具房地产证明,有必要知道如何写村委会的房地产证明。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核实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后,会出具房产归谁所有的证明,并盖章确认。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农民,出具证明时带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 发布于 2023-08-31 09: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