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证图片刘某现已年过八旬
刘某现在已经80多岁了。2001年,他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2006年搬回来以来,该公司一直没有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在与公司多次协商失败后,刘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产权证明,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今年2月11日,刘某在一审、二审、再审败诉后,向长春市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调查核实后,法院第五检察部认为法院遗漏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经法院第五检察部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吉林省检察院抗诉,8月15日再审审理。
经与法院多次沟通,检察机关发现另外三类案件未进入再审程序。这四起案件的当事人平均年龄较高,他们多年来一直在为产权和补偿相关事宜奔波。经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检察官和主审法官决定一起调解这四类案件。
由于房地产公司已经重组,调解过程并不顺利。经过多次与当事人的解释和推理,这四起案件最终达成和解。房地产公司同意每人赔偿5000元,并办理产权证明。
发布于 2023-08-25 05:13:13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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