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房产证纠纷家住河南焦作市
住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的赵,最近心情很好。他为办理房产证已经12年了,现在终于要拿到了。
检察官回到赵家看望老人。
2011年,赵为儿子结婚,在山阳区某小区买了一套自建房。买房后,赵准备到行政监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根据相关规定,自建房产证只有在土地明确、权属无争议的情况下才能办理,但赵某购买的自建房屋的东户邻居李某拒绝签署相关材料,理由是该房屋占用了其8平方米的土地。多年来,赵某一直在努力解决问题,但李某一直没有签字,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
2022年7月,经当地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给李8000元作为补偿,李某配合赵某办理房产证。办证本该顺利进行,没想到李某拿到钱后又变卦了,还是拒绝签字。同年10月,赵某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法院判决协议无效,并要求李某退还8000元。法院认为,赵与李签订协议的意思是真实的,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合法有效,驳回了赵的诉讼请求。
2023年3月,赵某来到山阳区检察院申请审判监督,检察官马兴认真听取了赵某的诉求,认为法院裁判没有不当。马兴明白,赵拒绝接受法院对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判决,是希望检察官能做李的工作,配合其办理产权证书。
法院决定在赵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律师和村干部参加会议。为了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马兴和村干部在听证会开始前分别与赵和李做了思想工作。听证会上,经过检察官和律师两个多小时的解释、推理和劝说,李同意出具相关证明。赵看到事情有望解决,也当场表示停止了投诉。
发布于 2023-08-24 07:12:30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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