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怎么分很多情侣
很多情侣在买婚房的时候都很在意谁的名字登记在房本上。经常出现一方因为首付或者高额彩礼或者其他问题不愿意加对方的名字。一旦分手,房子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一个男人婚前把自己买的房子加上女朋友的名字,这个房子会成为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以对方的名义登记,是赠与吗?
现在大多数中国人更愿意买房结婚,觉得更安全,更有归属感。但是,在房价这么高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买套房需要掏空双方的家庭背景才能买得起首付,所以房子的所有权需要更多的关注。
婚姻关系不仅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给有爱心的人分割财产的机会。欺骗婚姻的案例并不少见。虽然离婚不是婚姻的唯一途径,但男女都应该在婚前保护自己的财产。让我们从一个案例开始,看看房本加名字的作用。
周先生和沈女士交往多年,逐渐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周先生认为应该给沈女士一个家,于是用积蓄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买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商品房。不久之后,周先生拿着房子的钥匙向沈女士求婚。婚后,他们的关系也很好。周先生决定更改房屋产权登记,并在房屋簿上加上沈女士的名字。
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在日常生活必需品中,他们逐渐从深情到沉默。他们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最后,他们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了。但在财产分割中,两人因房屋争议,周先生认为房屋是婚前全额购买,所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房屋名称行为只是为了取悦妻子,并不意味着他们想把房屋所有权分成沈女士的一半。
沈女士提出,周先生在买房时实际上还有10万元的差额。她向朋友借钱买房。婚后,她和周先生一起偿还了10万元的欠款,并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出资。此外,周先生已经改变了房屋产权登记。当双方没有约定应有的份额时,他们应该被视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半,因此他们应该获得房屋的一半。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房子的性质。虽然是周先生婚前购买的,但房屋产权登记是两人的名字,婚后两人共同偿还了购房欠款,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争议。
第二,沈女士能分得多少房子份额?由于两人没有事先就房屋的所有份额达成协议,法院将从双方支付的金额、婚姻的持续时间、是否有过错方等方面进行裁量。最后,法院的一审和二审意见认为,周先生在婚前支付了更多的房子,但沈女士还清了购房欠款和装修费,所以房子应该判给周先生,周先生应该给沈女士20%的折扣。
由此可见,婚后房本加名的行为意味着房屋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的,但不一定是五五分。在财产分割中,应根据双方的投资、婚姻存续时间、照顾子女、过错大小等方面来衡量房屋的所有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本文通过分类讨论梳理了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问题。
婚前购房的重点是确定购房者。一人出资、全额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全额购房但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仍为买受人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偿还抵押贷款,房屋只登记首付款支付人,房屋应登记在房屋登记一方,但应补偿对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和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如有剩余未偿还贷款,将作为房屋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双方共同出资,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当然是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只以一方的名义,一般以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视为共同所有。如果双方不同居,可能是贷款、赠与或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一般更容易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无论双方认为是赠与还是其他情况,只要没有书面协议进行公证,无论一个人或两个人的名字写在产权证书上,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地产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下落的,通常承认未成年子女对房地产的所有权,仅由抚养人暂时管理。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父母支付首付或偿还贷款,那么房子还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吗?一般情况下,父母方的赠与意图需要明确,如果认为属于贷款,则应有相应的贷款合同。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以其子女的名义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以另一方的名义,则需要确认赠与的性质和购买房屋的婚姻目的,一般可以确认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第二十九条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前出资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地产,有证据表明双方已经结婚了 、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产权登记方应当考虑离婚时的实际出资、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否有子女等情况,对对方给予合理补偿。
由此可见,房本上加不加名字对离婚财产份额分割的影响是分割的。只要你自己出资,不管房本上加不加名字,都不会影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不付钱,在房本上加名字是非常关键的,这确实会影响房地产的性质定义和分割。因此,婚前一定要意识到婚姻对财产的影响,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发布于 2023-08-23 1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