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提额(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1500元升至2000元)
今日(6月6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很明显,租房提取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从1500元调整到2000元。
在这次发布的新政中,对多子女家庭也有一定的倾斜。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租赁发票,不受月存款限制。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集执法部主任顾峰表示,北京市发布的新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大对租赁提取的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民办事务为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优化租赁提取业务,帮助存款人减轻租赁负担,为存款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顾峰说。
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的北京公积金租赁提取额度
顾峰介绍,在优化租赁提取业务中,租赁提取条件为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申请人已连续3个月(含)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有五种情况:一是无发票租赁提取;二是租赁商品房提取;三是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四是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五是租赁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租赁住房”)提取。
其中,北京商品房租赁未提供租赁发票的,经通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款金额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赁发票并在“北京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存款金额的,按月存款金额全额提取。
根据以往北京的政策,如果没有自己的住房,每个人每月可以申请提取1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或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租赁发票。
需要提醒公众的是,如果之前已经办理了无发票租房提取,6月5日(含)发布后就不需要再申请了。政策发布后,提取金额将在下一次支付中自动调整,每月从1500元自动调整为2000元,每季度从4500元自动调整为6000元。提取周期在事项到期前保持不变。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补充提取。
根据通知,在“北京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存款额限制。
此外,顾峰介绍,租房提取已实现全网办。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在线业务平台(
https://gjj.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如果上网不方便,也可以向任何管理部门或银行代理网点申请。
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zfzhtbaxfw59/index.shtml。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这一政策也有一定的倾斜。
根据本通知,在北京有两个以上子女(至少一个子女不到18岁)的员工,符合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多子女家庭已办理租房提取,如何提高提取额度?
顾峰介绍,如果您已申请“无发票租赁提取”或“租赁商品房提取”,且事项未到期且有提取金额,您可以到柜台终止原事项,然后通过在线渠道或到柜台申请“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其中,“商品房租赁提取”事项变更后的租赁开始时间应扣除之前提取的相应租赁期限。
重新申请的时间间隔应满足最新支付的相应提取周期。也就是说,最后一次租赁提取是按月支付的,最后一次支付后的下个月再次申请;最后一次租赁提取是按季度支付的,最后三个月后再次申请。
例如,某人于2023年1月申请“商品房租赁提取”,租赁期限为2023年1月至12月,约定期限为月,约定日期为15日。6月15日提取完成后,想提高提取额度,改为申请“多子女家庭商品房租赁提取”,约定提取日期不变。可于2023年7月1日至14日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终止原事项后办理“多子女家庭商品房租赁提取”。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至12月,月提取金额变更为月租金。
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可申请共享住房公积金提取
配偶双方均可单独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无需共享提取。除此类型外,其他四种类型的租赁提取可以申请配偶共享提取。
顾峰介绍,配偶申请共享租赁提取时,经授权同意和婚姻信息核实后,可以办理零材料。网上申请时,请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共享配偶提取”。通过婚姻信息验证的,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如果验证失败,还需要向柜台提供原结婚证。
配偶共享提取应在租赁提取有效期内申请,到期后终止提取,不能再共享提取。
鉴于配偶共享提取金额的问题,“租赁商品房提取”共享提取时,双方月总存款高于月租金的,按月租金提取;月租金低于月租金的,按月存款金额提取。共享提取“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租赁公租房提取”、“租赁保险租赁提取”三种情况,月提取限额为月租金。
当配偶首次共享提取时,可以补充申请人以前未提取的月租金。此外,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10元。
比如a住房公积金月存款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份已申请“商品房租赁提取”。配偶B月存款5000元,9月份申请共享配偶租房提取。
由于A和B的月存款总额超过月租金,B每月可提取2000元(月租金6000元扣除A提取的4000元),B可补充7-9月剩余提取金额4000元,B9月可提取6000元。如图所示:
再比如C住房公积金月存款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份已申请“商品房租赁提取”。配偶D月存款1000元,9月份申请共享配偶租房提取。
由于C和D的月存款总额小于月租金,因此C和D的月存款总额小于月租金、D可按月全额提取存款金额。其中,D9月可提取3000元(每月1000元,共3个月),后续D每月可提取1000元。如图所示:
对于《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中的其它常见问题,总结相关答案如下:
问题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办事材料?每月的提取限额是多少?
其中,承租人配偶在申请第2-5类租赁提取时,还需要核实婚姻信息。未通过验证的,应当提供原结婚证。
问题2:租房提取是一次性提取吗?
不是一次性提取。2023年6月5日以后,所有新申请的租房提取均按月提取。对于6月5日前已办理的租房提取,提取周期保持不变。
租赁提取项目有效:“无发票租赁提取”项目有效期为一年;“租赁商品房提取”和“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项目有效期对应租赁发票租赁期(月);“租住公租房提取”和“租住保租房提取”的有效期对应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赁期限(月)。
例如,A于2023年6月申请“商品房租赁提取”,租赁发票显示租赁期为2023年1月至10月,共10个月,有效期为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共10个月)。
租赁提取到期后,提取终止。如仍需提取,可重新申请。申请时检查“我同意系统到期后自动继续申请”,“无发票租赁提取”到期后仍符合租赁提取申请条件的,到期后自动申请新的“无发票租赁提取”,并按月支付。
问题3:已经办理了每月1500元的“无发票租房提取”,现在想每月提取2000元,怎么办?
如果之前已经办理了“无发票租房提取”,6月5日(含)发布后无需再次申请。政策发布后,提取金额将在下一次支付中自动调整,每月从1500元自动调整为2000元,每季度从4500元自动调整为6000元。提取周期在事项到期前保持不变。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补充提取。
比如A在2023年5月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约定周期按季度提取,5月份提取4500元。6月5日政策出台后,已提取部分不再补充提取,8月提取时自动调整为6000元。
问题4:公租房/保租房租赁发票已经开具,政策出台后能否按发票金额一次性提取?
6月5日前已开具公租房或保租房租赁发票的,可按实际发票总额到柜台提取一次。
6月5日(含)后,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租房或保险租赁房屋时,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备案号,按月提取月租金,无需提供租赁发票。
问题5:在同一租赁期内,您是否可以申请多套住房和不同类型的租赁提取?
不可以。在租赁期内,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房屋的租赁提取类型。
例如,张三已申请使用A租赁地址办理“商品房租赁提取”,同一租赁期内不得使用B租赁地址,然后申请“商品房租赁提取”。
发布于 2023-08-21 21: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