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产证怎么拿(贷款房产证怎么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吗?)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吗?在外省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计划在长沙买房,可以申请省级中心公积金贷款吗?2021年8月在长沙购买第一套房,已在其他中心办理购房提取,现在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9月19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8月热点问题月报。8月12329日,公积金服务热线接到25721个业务咨询电话,处理473个热点问题。同时,上述问题的答案也得到了回答。让我们看看。

贷款房产证怎么拿(贷款房产证怎么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吗?)

  1.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吗?

  答:可以。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程序的通知》(湘管发布)〔2022〕35号)文件,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收取抵押房地产的《房地产证》原件。已收到《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职工需要的,可以申请收回原件。

  2.在外省缴纳公积金的员工,计划在长沙买房,可以申请省级中心公积金贷款吗?

  答:没有。省级中心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省级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含长沙中心)的职工。

  3.以自主办理的形式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由他人办理抵押信息吗?

  答:可以。借款人配偶代理的,应当提供原结婚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和公证书。

  4.借款人还款期间,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配偶能否申请解除共同债务,解冻个人公积金账户?

  答:如果贷款房屋的所有人和借款人是同一人,离婚协议(判决)明确所有财产属于借款人,原配偶可以在不考虑主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情况下申请解冻债务。但离婚解冻账户后2年内申请贷款的,必须以贷款财产的名义计算贷款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和原配偶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判决)、购房合同(区分产权分配)向营业部申请解冻账户,由营业部负责人审批;

  贷款房屋所有人与借款人为同一人的,离婚协议书(判决书)明确房地产全部属于原配偶的,在贷款结清前,原配偶不能解除债务和解冻账户;

  如果贷款房屋由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有抵押证明,离婚协议(判决)明确债务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和原配偶的债务不得在贷款结算前解除,账户解冻;

  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是借款人原配偶独有的,不得解除任何一方的债务关系。

  5.客户于2021年8月在长沙购买首套房,已在其他中心办理购房提取,现在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5.客户在2021年8月在长沙购买第一套房,已在其他中心办理购房提取,现在可以办理商户转公吗?

贷款房产证怎么拿(贷款房产证怎么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吗?)

  答:没有。2021年5月前的政策规定: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一套房的,在申请贷款前以购房名义办理本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可贷款。

  2021年5月,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长金管委会的规定,省直中心〔2021〕1号文件精神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同城同策”要求,调整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及配偶自2021年5月起申请贷款前,以购房名义提取套房住房公积金(包括省级中心或其他中心借款人和配偶)的,不予贷款。

  2022年7月25日,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级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湘管发布)〔2022〕35号)文件规定,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房的,实行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从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你可以购买这套房子。

发布于 2023-08-19 1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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