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地址变更(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来了)
每个人都在哪里玩得开心?
利用这个尽兴玩耍的空间
小编还有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广州、深圳、珠海三市
部分房地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州、深圳、珠海房地产登记“跨城通办”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表和业务范围。
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登记
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服务的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实施方案》要求三市在三市
2020年11月30日前
完成“跨城通办”前期准备工作
“跨城通办”将用于“互联网” 房地产登记模式,申请人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和网上申请房地产登记业务。其中:
大厅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的模式,实现跨城房地产登记业务“就近办理,只办理一次”。
在线申请采用远程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名称)等技术手段,实现在线验收、大数据审核、自助纳税(费用)和电子许可证,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纸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申请人可以选择双向EMS邮件服务,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服务。
跨城通办的基础是实现房地产登记系统中的大数据共享和网上签名备案、网上纳税(费用),以及电子许可证、电子签名(姓名)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房地产业务中的全面部署和应用。
《实施方案》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政治数字部门、住房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房地产登记系统与网上签约系统、网上纳税(费)支付系统的对接,确保网上签约备案和纳税全过程不见面。
省部门开发建设省级房地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持服务(包括统一支付、电子签名(名称)、统一物流),明确电子签名(名称)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和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作为房地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企业、群众少填、少报、少跑的目标。
打破属地房地产登记事项
只能在属地处理和取件的局限性
从传统的属地申请转变为
申请人应当按照便利和自愿的原则
任意选择异地登记机构大厅或网上申请
大大缩短了工作距离,降低工作成本
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广州、深圳、珠海尽快实现三市房地产登记全部业务的“跨城通办”,为珠三角九市乃至全省房地产登记业务的“跨城通办”奠定坚实基础。
发布于 2023-08-11 01: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