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预告登记(房产证预告登记买房这件事,对于个人或者说整个家庭都是很重要的)
买房对个人或整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由于交易量大、交易周期长、交易流程复杂,交易过程中存在许多法律风险。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法律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最佳途径。今天给大家安利一个可靠方便的法律武器——预告登记。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今年2月底,孙先生通过一家著名的房地产经纪人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在签订合同时,他询问了房地产登记信息。在确认没有问题后,孙先生办理了网上签约,并支付了150万元的购房款,同意在6月份转让所有权。
在此期间,孙先生多次联系过户,但原业主因各种原因拖延过户,拒绝露面。看到转让时间即将到来,孙先生还书面通知了逾期转让的法律责任,但原房主还是找各种借口拖延转让。
为了了解真实情况,孙先生去房地产登记中心查询登记情况,但惊讶地发现:显然签订合同拉生产调整房屋一切正常,怎么不久,购买房屋实际上被查封!最后,孙先生不得不终止合同,要求对方退还150万首付,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耽误了买房的好时机。
对于买家来说,核心需求是获得房屋的产权。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应该检查房地产登记信息,并确认购买的房地产是“干净的”,即没有抵押品和扣押品,以防止我们在给钱后无法通过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孙先生也这样做了,但这并不能完全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无忧无虑。从签订合同到正式转让房地产至少需要几十天或几个月。在此期间,也可能存在法律风险,阻碍房地产转让。
多卖一套房子意味着房东同时把房子卖给多个买家,但只有一套房子。最后,他们只能交付房地产并为一个人办理转让手续,其他买家将遭受损失。
有时房东负债累累,看到债权人会起诉,想卖掉房子来偿还债务或转让资产,在转让完成之前,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买方不能处理财产转让。
一些不诚实的房东,在签订合同后,再以出售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抵押后,房地产难以转让。即使可以转让所有权,买方也必须承担财产抵押贷款,并承担债务。
面对上述法律风险,《物权法》赋予我们一种非常好的法律武器,可以有效防范上述三种风险,即“预告登记”制度。
预告登记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二十条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保证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置不动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消除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预告登记制度的目的是限制房屋卖方对房地产的处置,以确保买方在未来获得房屋所有权。可防止预告登记后任何不利于买方请求权的物权变更。具体来说,它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每个买家都处于相互竞争的关系中,都希望把房产转让给自己。有人办理预告登记的,根据预告登记的有效性,房地产登记机关在预告登记期间不办理其他人的房地产转让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后,保护权利人独自要求房地产转让的权利,排除其他人办理房地产转让,可以在一房多卖的竞争关系中取胜。
办理预告登记后,外人可以申请司法机关查封。作为买受人,由于预告登记已经办理,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法院查封。预告登记的效力也可以更好地防止被司法查封的风险。
根据有关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房地产不能再办理抵押登记,即使非法办理抵押登记,也不具有物权效力。此时,可以有效防止购买被房地产抵押。
最后还有一个误区需要澄清: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后,他们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或者在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后,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是片面的观点,误解了合同备案登记的有效性,混淆了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
合同备案登记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行政措施,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民事物权行为。
合同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交易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一房多卖,但不能防止查封和抵押。预告登记制度是保护买受人要求转让权的保全制度。
合同备案登记一般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也可办理。房地产登记部门必须办理预告登记。
《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八十五条第二款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房地产权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受让人提出停止处置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财产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转让房地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其不具有物权效力。
最后,最重要的是法律效力不同。合同备案登记一般只能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但不能防止查封、抵押等行为,也不能保证请求权的实现。预告登记是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物权行为,可以防止房地产抵押、查封、一房多卖而无法转让所有权,从而保证购房者实现物权。
发布于 2023-08-08 08: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