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的权利(冯荣尚律师:房屋产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我国房屋登记制度的实施中,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房屋后,登记房屋的产权属于谁,房屋管理部门将向登记人颁发产权证书,那么房屋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呢?
房屋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1、占有:实际上是业主对其房屋的控制;占有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不能谈论所有权。
2、使用:业主根据房地产的性能和作用使用房屋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不损害房屋的本质(2)根据房屋的自然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入:产权人收取房地产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出租房屋取得租金,以房屋为合伙股份取得红利等。
4、处罚:是业主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处置财产的权利。如依法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所有房地产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基本的权利。
转让登记是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分配、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转让后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变更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房屋面积增减;房屋改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权利登记是指设置房屋抵押、典权等其他权利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权利人和其他权利人共同申请。
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其他权利终止等原因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发布于 2023-08-02 07:13:14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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