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几个名字,未必是明智的选择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带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些城市只需提供亲属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产权证书、公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屋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房屋管理局重新评估房屋,然后按规定支付和加名。
付款情况: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应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果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加名。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城市的赠与受到政策的影响。例如,当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当地户籍,或者他们名下的住房数量超过限定数量时,他们不能申请赠与或加名。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到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考试合格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转让加名。
缴费情况:房屋销售需要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缴费标准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这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房屋销售形式完全受到购买限制政策的影响。受赠人没有房屋所在地户籍或者不符合社会保障或者个人所得税缴纳年限的,不能加名,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据估计,许多人仍然感到困惑。我们可以通过举几个常见的例子来理解。
1、夫妻之间加名,减名最简单,最省钱
无论是一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协商一致,就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表》等材料直接到当地房管局加减,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是所有变更中最简单、最经济的情况。
例如婚前财产加名:小A小B是夫妻,小A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只写了小A的名字,婚后想加上小B的名字。
婚后财产加名:小A小B是夫妻,两人婚后一起买了房子,产权证只写了小A的名字,想加上小B的名字。
婚后财产去名:小A小B是夫妻,两人婚后一起买了房子,产权证明书上写着两人的名字,现在想去掉小A的名字。
上述三种情况属于夫妻之间常见的加名、减名,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要求最好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夫妻以外的人加名,减名税更复杂
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无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情况比夫妻之间的加名、减名更为复杂。
如果父母想把孩子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书上,他们可以通过赠与或销售获得部分财产份额。这两种方式都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父母将来死亡,他们的孩子可以按照遗嘱要求继承父母的财产份额。虽然中国还没有正式征收遗产税,但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第四部分第15条,明确表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税从来没有说过不征收,只是要在适当的时候开征。
至于遗产税的征收方法,2010年修订的《新草案》规定了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如下:
1)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
2)80万-200万的税率为20%;
3)200万-500万的税率为30%;
4)500万-1000万的税率为40%;
5)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为50%;
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500万遗产税净额为84万,1000万、3000万遗产税净额分别为209万和1034万。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总价值超过500万套房不少,继承房子将支付数十万税,在父母的房子加上孩子的名字可能占据孩子的购买资格,以后买房子是第二套房,所以更多的名字可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同样,通过赠与或销售,加上,减去名称,支付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但双方最好签订协议,以免事故发生后,双方子女因房地产冲突,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
另一种情况是,这对年轻夫妇在结婚前一起买了一所房子,产权证书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最后,由于感情不和,他们分手了。经协商,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归还男方出资的部分钱,男方的名字从产权证书上删除。虽然他们是夫妻,但他们还没有拿到结婚证书,所以他们在非血缘关系之间的房子被命名,并以赠与或销售的方式处理。由于双方都参与了投资,产权证书有名称,最好先协商,即使法院也会鼓励协商。
一般来说,虽然房产证上加了几个名字,但是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那就是名字只有在房子没有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的时候才能变。而且涉及的人越多,变更时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额外的钱也就越多。所以加名字之前要考虑一下。如果名下没有房子,加名字后买房很可能算是第二套房。贷款首付、利率、税费也将按照二套房标准执行,不确定性较大。
发布于 2023-07-31 04: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