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工程款的房子办房产证(女子房门被邻居用衣柜封死 涉事邻居被指去年已离世)
近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两年没去看的房子被邻居占用,入口门被柜子封住。此次事件引起网友关注,大皖新闻此前也报道过。据当事人余女士介绍,她的房子位于辽宁朝阳市喀左县一小区,2018年购买,但一直没有入住。该房屋涉及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裁定余女士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法有效,但余女士夫妇未能入住该房屋。
余女士发布了一段视频,说她的门被邻居的衣柜封住了。于女士视频截图
此前,该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六月十九日,喀左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知称:近日,有网友发布了“房子两年没住,门被邻居堵住”的消息。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
女人的门被邻居的衣柜封住了 涉案邻居被指控去年去世
6月18日,余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她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一个社区14楼的一所房子被门对面的1401居民用衣柜封住,并已报警。6月19日下午,中共喀左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知,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
一审判决1402房属于全款买家
据这位女士说,她不住在当地,2018年,在当地中介的介绍下,她全款买下了位于14楼的1402号房子。当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无法办理,需要与开发商沟通,但余女士一直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随后,于女士委托中介和售楼处出售房屋。2020年,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余女士,对门1401号房的居民正在装修女士的房子,询问余女士是否已经把房子卖给了1401号房的居民。于女士很惊讶,赶紧去社区检查,发现14楼的消防通道被锁上了。随后,于女士向法院起诉了1401名居民和开发商朝阳九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峰房地产),要求法院命令她签订的销售合同有效,开发商配合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根据裁判文件网公开判决,2016年7月,九峰房地产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贷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原告,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被告九峰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房屋,判决九峰房地产相关负责人赔偿小额贷款公司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期间,小额贷款公司与余女士和九峰房地产达成三方协议,九峰房地产将三栋被扣押的房屋抵消给余女士,以偿还九峰房地产对贷款公司的欠款。2018年7月4日,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解除了对这三栋房屋的查封。同日,于女士与九峰房地产签订了三份商品房销售合同(预售)。九峰房地产提供收据,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
余女士在一审法院表示,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她一次性向九凤地产结清了105万多元的房款。随后,她多次找到九凤地产催交房屋,要求九凤地产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九凤地产不配合。
视频中于女士展示的房产证封面。于女士视频截图
一审中,1401居民庞告诉法院,2015年8月,他与九峰房地产签订协议,承包上述房地产所在社区造价35万元的项目,并将1401对门的1402(即余女士后来被衣柜封住的房子)抵消“项目款”。2018年于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的另外两栋房屋,2015年8月也以同样的形式抵消了陈90万元的“工程款”。至于房产证,庞某在一审法院提到,“当时说不能办房产证,所以没有办房产证。”
2020年12月,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2018年7月4日与九峰房地产就涉房达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有效,要求九峰房地产协助女性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庞某曾“入住”1402房
确定于女士为合法业主
2021年6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庞的上诉,1401居民庞某拒绝接受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庞某、陈某关于工程资金抵销的“协议”均在工程施工前签订,但明确了工程总成本和工程资金抵销的建筑编号。庞、陈不能提供协议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账目或项目结算程序,九峰房地产也不能提供“协议”中涉及的项目财务结算凭证。2016年,法院查封了3处房产,直到2018年接触查封期间,没有证据表明庞某、陈某对查封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庞某、车某的陈述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二审中,庞某出示了2020年5月1402房的电费记录和2020年7月的水费记录,以证明他已“合法”占有并入住1402房。但法院认为,这些水电费单据不足以支持庞某“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成立。
余女士发布了一段视频,说她的门被邻居的衣柜封住了。于女士视频截图
于女士说,18日,当她去14楼检查时,拖鞋和矿泉水也放在1401居民用来换鞋区的走廊里。她在1401门上贴了一张消息条。但后来,当她再次去14楼时,她发现拖鞋、矿泉水和她留下的笔记都消失了。据警方称,庞的家人现在住在1401,工作人员正在尽快协商解决此事。
可以要求其家属搬出房屋并提起诉讼
庞某没有房产证,按照工程款抵顶的“协议”打通邻居的房产并使用,他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吗?余女士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该抵押协议无效,因为庞某无法提供协议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账目或项目结算手续,九凤地产也无法提供“协议”中涉及的项目财务结算凭证。而庞某在办理房产证时明知该房屋有权利负担,无法登记过户,仍履行协议。庞侵占了该女子的房屋,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如果拒绝返还,情节严重,可能涉嫌侵占。
傅建律师说,庞死后,于女士可以要求侵占人搬出房子,恢复原状。对方拒不配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涉及的财产价值较大,符合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余女士可以通过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红星新闻,庞关于项目资金“协议”,是在项目建设前签署的,但明确了项目总成本和项目资金建筑号码,但庞不能提供项目结算程序,2016年法院到2018年,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遂法院未认定庞某关于抵销工程款的“协议”的有效性。在庞关于项目资金“协议”不有效的情况下,庞根据项目资金“协议”通过妇女的房屋和使用,显然,占有妇女的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庞关于项目资金“协议”不有效的情况下,庞根据项目资金“协议”通过妇女的房屋和使用,显然,占有妇女的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庞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赵良善说,如果庞死了,因为房子现在由庞的家人居住,所以余女士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庞的家人停止侵权,搬出房子,拆除封闭的衣柜,赔偿损失等。
发布于 2023-07-28 17:39:41